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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事評論20210405

慈善或偽善:拒絕捐錢給不透明的公益慈善團體

曹耀鈞
 
日前媒體大幅揭露了嘉義的「何明德行善團」,該團體原以補修馬路、吊橋,並至救濟院施米濟貧為主要善行業務,每月約有2000萬元的會員捐款,但卻傳出其中連年累積的4億元善款,疑遭負責人侵占而挪為私人投資,全案檢方依違反《公益勸募條例》,及涉公益侵占背信罪嫌調查中。經過全國性的報導,許多小額捐款人知悉之後,紛紛義憤填膺,決定日後不再捐款給該團體了。該行善團的負責人夫婦,則自認善款都用於社會付出,對於這樣的指控,感到非常無奈。對照近日發生的台鐵太魯閣號重大傷亡事故後,衛福部也成立捐款專戶,並受理到4月底。交通部次長王國材強調,由於國內外有許多人希望捐款,行政院指示由衛福部成立捐款專戶,捐款會專款專用,賠償不會用到捐款一毛錢。對照前述的行善團,政府如此的布達相當值得肯定。
 
一定要看募款單位的聲望,不可衝動捐款
 
在台灣社會,老百姓對於急難捐輸,經常是一呼百應,令人感動。但是,我卻總覺得台灣人的捐獻是「熱鬧有餘,理性不足」。為什麼這樣說?因為這些年來已經有太多假裝幫助弱勢、從事實際歛財的例子不證自明了。也許大部分的人都認為捐錢做善事總應鼓勵,救助弱勢更是天經地義。但是,大家有沒有想過,政府目前的社會福利制度其實已經算是大致健全,都會地區的社會扶助體系和基礎建設大多完善。也許偏鄉地區尚有資源效率不彰的地方,可是這就是地方民代的存在價值了,因為如果在地方建設的基礎面向,仍必須大量倚賴慈善公益團體的援助,那麼只是凸顯地方政府與民意代表的無能和失靈!
 
就以上述的行善團案件來說,如果連舖橋造路這種基本的公共建設,由民間常態性地自發性集資完成,相對應的工程品質及安全性又由誰監督負責?完工後,會不會反而造成用路人的財產生命危險?這些概念都不是捐款人能顧慮到的重點,大多數人只想把錢捐給良善的人去做好事,就認為是功德一件。到頭來才發現,許多的慈善公益團體自己本身就相當不透明,常常是內控機制嚴重缺乏,而且本身的財務管理能力不足,更令人擔憂的是,大部分的公益團體特別強調相互信任,所以並不鼓勵內部監督的組織氣氛,在這樣內部不相互監督,善款就有可能會被有心人做私心的運用。
 
這次的太魯閣脫軌事件,政府能儘速成立捐款專戶,使大眾的善心能流至真正需要的傷亡同胞,阻止少數偽善團體趁亂騙取愛心,也算功德一件。
 
募款團體的財務透明性與課責性非常重要
 
也許,許多慈善公益團體的原始創辦人是真的善心人,但是須知道,光靠好人去成就好事是不能長久的。畢竟,一代傳一代,怎能指望十代善人連續接棒呢?簡單一句話:「同胞們,要捐錢,先看透明度」。若這個慈善團體沒有透明公開的捐款明細,或沒有完善的組織人事能被課責。那麼,就請把你的錢,親自拿給需要的人吧!這雖是小錢,但大家集中到無良的人手中,就使他們成為巨富了,你真的甘心嗎?還有,就算是政府單位的募款,日後也要力求透明性,因為以前就曾發生過地方政府的縣長把民間集資的善款,作為本身政治資源的綁樁用途,實在令人不齒。
(作者為中華公共事務管理學會特聘研究員)
 
原文網址 https://tw.appledaily.com/forum/20210405/KS3HVIHZRBGT5HW6QSO6YZJZ7A/  2021/04/05 蘋果新聞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