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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事評論20210419

貪腐棘輪效應 無快速解方

曹耀鈞
 
太魯閣號事故,造成四十九人罹難,傷者二百多人。花蓮地檢署日前依過失致死、肇事逃逸、過失毀損軌道、違反政府採購法、偽造文書等罪嫌,分別起訴肇事者李義祥、東新營造負責人、聯合大地監造主任等人。這些日子以來,有關這個事件的檢討,大多是從台鐵的管理角度切入作原因剖析與究責。我認為整個公營機構的工程招標,有可能已陷入了國際廉政研究指出的「貪腐棘輪效應」現象。
 
「貪腐棘輪效應」現象指的是,競標廠商為了得標,會用盡各種五花八門的行賄手法(施惠於審標單位的高、中、低階人員)或詐騙技巧(借牌來取得標案再違法轉包;不當分包給不合格廠商施作相關的工程),由於各個競標者所花費的行賄及詐欺成本隨著搶標案而愈墊愈高,所以日復一日已成為無法扭轉的貪腐共生陋習。
 
首先,轉嫁在工程品質上,就呈現低劣不堪的結果。再者,就如日本經濟新聞評論所指,台灣長年採取的「粗放管理」,就是監督單位漫不經心,心存僥倖。最後,惡質的工程品質和散漫的監督兩者相加,造成了無法挽回的巨大社會不幸事件。
 
因此,我認為不論是採最低價或最有利標,都還是會有漏洞,重點要破除廠商行賄與標案後的欺詐層面。這沒有快速的解方,必定要多管齊下。
 
第一,要從招標廠商的「盡職調查」徹底做起,有廉潔瑕疵或疑慮者,務必排除。
 
第二,嚴格監督並強力求償,不可以施作進度為優先,應以品質為首要。
 
第三,透過產業公會定期實施法令及廉政宣導,務使廠商了解違法及未依法履約的嚴重性。最重要的,政府各單位主事者的高標準廉政要求,更是所有政府工程的護城河!
(作者為中華公共事務管理學會特聘研究員)
 
原文網址 https://talk.ltn.com.tw/article/paper/1443870  2021/04/19 自由評論網